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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书画社章程
新闻作者:教职工书画社 发布时间: 2024-11-30 09:23 浏览次数: 资料来源:教职工书画社

第一  

第一条  文体团队全名为重庆大学工会教职工书画社。

第二条  文体团队性质和宗旨

重庆大学工会教职工书画社(以下简称教工书画社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工会的管理下,由爱好书画艺术的重庆大学教职工以自愿组织、自愿参加、自我管理为原则组成,具有固定章程,并经校工会批准成立的群众组织。教工书画社以书画为媒,秉持传承与发展,涵养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为宗旨,通过开展书画艺术的学习和实践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增强文化自信,增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互学互助互鉴,服务一定的社会群体,为学校文化建设和艺术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 教工书画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通过开展书画艺术各项活动,促进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道德建设,陶冶情操,增强文化自信,为建设和谐、高雅的校园文化服务。

第四条 教工书画社在重庆大学党委统一领导下,接受校工会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

 

第二章  成员管理

 

第五条  加入条件

1.本校在职教职工;

2.遵守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承认团队章程,服从团队领导;

4.履行团队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参加团队活动,提升自身素质。

2.对团队工作提出建议和质询。

3.自由加入或退出团队。

4.选举和参加竞选团队的管理职位。

(二)义务

1.遵守团队章程,维护团队名誉和权益。

2.积极支持并参加团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3.提出各种意见、建议,促进团队健康发展。

4.对损害团队利益的行为进行阻止。

第七条  团队每年召开一次团队成员大会,总结工作并通报经费收支状况。

第八条  团队成员自愿退团应提交书面申请报校工会备案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九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教工书画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秘书长一名。

社长:主持团队全面工作,制定团队发展计划和目标,组织策划团队活动,包括书画学习与实践、讲座、培训等,协调与校内各部门及其他团队之间的关系。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团队日常事务,组织成员参加团队活动;负责团队对外交流,发展、吸收新成员;负责团队财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秘书长:负责团队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会议记录、文件归档、会员资料整理等工作。

第十条 负责人产生程序

团队负责人每三年选举一次。由团队成员自愿报名参加竞选。通过团队成员半数以上才能当选。

第十一条 教工书画社全体大会是团队的最高权力机构,使职责包括:选举产生(更换团队负责人,审议团队工作报告,对团队变更、解散等事项做出决定,通过(修改)团队章程,监督团队财务及活动开展情况等。

 

第四章 团队活动

第十二条 活动内容及方

1.书画教学与培训:开展书画教学与培训活动,提高团队成员书画技能。

2.艺术研讨与讲座:举办艺术研讨会,邀请专家进行书画艺术讲座。

3.书画创作与展览:组织团队成员进行书画创作,举办展览活动。

4.文化交流:组织团队成员参加校内外书画艺术展览和交流活动。

5.节日活动:在重要节日或庆典时组织开展相关书画活动,如“迎新年、送春联、送福字”活动等。

6.社区服务:通过书画活动服务社区文化建设,如“大手牵小手,书画进我家”等。

7.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团队各种书画活动,展现教职工优良的精神风貌,促进校园文化的繁荣发展。

第十三条  活动场

依托校内教室资源及会议场地等。

 

第五章  财务与经费

第十四条  教工书画社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工会拨款。

第十五条    团队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范围内的集体活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十六条  团队开展活动支出账目必须清楚,定期向团队成员公开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提到的其他事宜,遵照《重庆大学工会文体团队管理办法(试行)》(重大工〔2023〕5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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