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文体团队全名为重庆大学工会教职工书画社。
第二条 文体团队性质和宗旨
重庆大学工会教职工书画社(以下简称教工书画社)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工会的管理下,由爱好书画艺术的重庆大学教职工以自愿组织、自愿参加、自我管理为原则组成,具有固定章程,并经校工会批准成立的群众组织。教工书画社以书画为媒,秉持传承与发展,涵养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为宗旨,通过开展书画艺术的学习和实践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增强文化自信,增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互学互助互鉴,服务一定的社会群体,为学校文化建设和艺术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 教工书画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通过开展书画艺术各项活动,促进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道德建设,陶冶情操,增强文化自信,为建设和谐、高雅的校园文化服务。
第四条 教工书画社在重庆大学党委统一领导下,接受校工会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
第二章 成员管理
2.遵守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承认团队章程,服从团队领导;
4.履行团队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参加团队活动,提升自身素质。
2.对团队工作提出建议和质询。
3.自由加入或退出团队。
4.选举和参加竞选团队的管理职位。
(二)义务
1.遵守团队章程,维护团队名誉和权益。
2.积极支持并参加团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3.提出各种意见、建议,促进团队健康发展。
4.对损害团队利益的行为进行阻止。
第七条 团队每年召开一次团队成员大会,总结工作并通报经费收支状况。
第八条 团队成员自愿退团应提交书面申请,报校工会备案。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九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教工书画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秘书长一名。
社长:主持团队全面工作,制定团队发展计划和目标,组织策划团队活动,包括书画学习与实践、讲座、培训等,协调与校内各部门及其他团队之间的关系。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团队日常事务,组织成员参加团队活动;负责团队对外交流,发展、吸收新成员;负责团队财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秘书长:负责团队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会议记录、文件归档、会员资料整理等工作。
第十条 负责人产生程序
团队负责人每三年选举一次。由团队成员自愿报名参加竞选。通过团队成员半数以上才能当选。
第十一条 教工书画社全体大会是团队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职责包括:选举产生(更换)团队负责人,审议团队工作报告,对团队变更、解散等事项做出决定,通过(修改)团队章程,监督团队财务及活动开展情况等。
第四章 团队活动
第十二条 活动内容及方式
1.书画教学与培训:开展书画教学与培训活动,提高团队成员书画技能。
2.艺术研讨与讲座:举办艺术研讨会,邀请专家进行书画艺术讲座。
3.书画创作与展览:组织团队成员进行书画创作,举办展览活动。
4.文化交流:组织团队成员参加校内外书画艺术展览和交流活动。
5.节日活动:在重要节日或庆典时组织开展相关书画活动,如“迎新年、送春联、送福字”活动等。
6.社区服务:通过书画活动服务社区文化建设,如“大手牵小手,书画进我家”等。
7.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团队各种书画活动,展现教职工优良的精神风貌,促进校园文化的繁荣发展。
第十三条 活动场所
依托校内教室资源及会议场地等。
第五章 财务与经费
第十四条 教工书画社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工会拨款。
第十五条 团队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范围内的集体活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十六条 团队开展活动支出账目必须清楚,定期向团队成员公开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其他
本章程未提到的其他事宜,遵照《重庆大学工会文体团队管理办法(试行)》(重大工〔2023〕5 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