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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大学“文明家庭”评选和表彰活动的通知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 2018-11-23 00:00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学校全员育人和十大育人体系建设。根据校工会工作安排,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重庆大学教职工(含离退休)家庭均可参加推荐评选,双职工家庭由女方所在单位组织推荐。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国家,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尊重信任、孝老爱亲;夫妻恩爱,邻里和睦。

4.敬业诚信。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7.绿色节俭。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勤劳节俭,婚丧嫁娶操办从俭,适度消费,杜绝浪费。

8.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参加慈善捐助、无偿献血、结对帮扶、生态环保、法律援助等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

三、评选程序及表彰

1.各分工会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条件,通过自下而上、逐级评比的办法,推荐评选“文明家庭”。推荐评选的“文明家庭”要征求所在社区意见,并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校工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分工会推荐上报的“文明家庭”进行审核、评选和公示。离退休教职工由离退休处组织审核、评选和公示。

2.推荐评选名额。本次推荐评选“文明家庭”名额,在职教职工按不超过总人数的2%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1)。离退休教职工推荐总名额不超过15户。

3.校工会将在2019年三八妇女节期间对获得“文明家庭”荣誉的家庭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推荐评选过程中,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吸引广大教职工家庭参与,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家庭文明建设的过程,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2.在推荐评选“文明家庭”工作中,各分工会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评选,并于2018年12月17日前将本单位“文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2)报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郝小玮、马强慧,电话65120536。

附件:1. 重庆大学“文明家庭”推荐名额表下载

2. 重庆大学“文明家庭”推荐表下载

校工会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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