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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工会会员节日慰问费的通知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9-03 00:00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 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重庆大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精神,经校工会主席办公会2019年9月2日会议研究决定,向全校工会会员发放中秋节、国庆节慰问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费发放范围

2019年5月2日至2019年9月30日在职在岗的重庆大学工会会员。

二、慰问费发放金额

每人500元。

三、慰问费发放方式

通过打入会员电子工作证发放。

四、慰问费发放时间

2019年9月30日前。

五、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填写《2019年重庆大学工会会员中秋节、国庆节慰问费发放表》(详见附件),经会员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工作证号需与一卡通中心登记一致)。

2.各分工会将经分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分工会印章的《2019年重庆大学工会会员中秋节、国庆节慰问费发放表》于9月10日17:00点前报校工会福利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qyx@cqu.edu.cn

3.各分工会通知本工会未办理电子工作证的会员及时到学校一卡通中心办理。

联系人:范老师、易老师联系电话:65127555

附件:2019年重庆大学工会会员中秋节、国庆节慰问费发放表下载

校工会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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