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重庆大学在职教职工大病资助基金管理办法》(重大校〔2013〕75号)的规定,校工会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在职教职工大病资助基金收交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款范围及交费年限 1.凡重庆大学在职教职工,均可自愿交纳大病资助金。 2.每人每年交纳60元,交满10年即不再交纳。未交满10年的,在未交纳费用年份,不享受当年基金资助;不满10年退休的教职工,如要连续交纳,只需连续交款至退休年份;凡享受了大病资助基金资助的,应当在资助后重新开始交纳10年资助金。 二、收交款时间、地点及要求 1.在职教职工个人交款时间:2022年10月28日—11月4日,由各分工会负责收取。 2.各分工会交款时间:2022年11月8日—11月18日,交款地点为校工会财务室。 3.请各分工会在交款的同时务必将填写完整的《重庆大学在职教职工大病资助基金费用交纳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校工会福利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qyx@cqu.edu.cn。 三、收款单的领取及填写 1.各分工会到校工会福利部办公室领取《重庆大学在职教职工大病资助基金统一收款单》。 2.收款单上每一项内容均需填写,每一位自愿参加大病资助基金的在职教职工,须在收款单上签字。 3.收款单上经办人须签字,并加盖分工会印章。 四、其他 1.各分工会要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要通知到本单位的每一位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收交在职教职工大病资助基金工作。 2.经办人按个人交款数开出《重庆大学在职教职工大病资助基金统一收款单》,因填写错误等作废的收款单(两联)不能撕毁。收款单用完后必须统一如数交回校工会福利部存档。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分工会在规定时间内收交教职工大病资助基金款,过时不予办理。 2.大病资助基金的使用遵循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职教职工在自愿交纳一定费用后方可享受申请基金资助的权利。未交纳大病资助金的在职教职工,不享受基金资助。 3.联系人:范芳琼、易欣;联系电话:65127555
附件:重庆大学在职教职工大病资助基金费用交纳登记表下载
校工会 2022年10月24日